北京李诗怀律师法律咨询网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人民法院案例库2015)三中民终字第08205

    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