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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大的人了,还用提示吗?

    这么大的人了,还用提示吗?这两天,网络报道了两个事件,我觉得有相似之处。

    第一件,一女子例假刚结束去游泳,游完后当天夜里就大出血,后来住院做手术。她认为这个事情要怪游泳馆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办卡时也没告知要例假结束后过几天才能游泳,要求游泳馆送她一张两千的游泳卡作为赔偿。游泳馆当然是不同意,认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像女性生理期的注意事项,自己应该非常清楚,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的义务。

    第二件,一个女乘客搭乘网约车时,半路突然打开车门,导致发生事故,司机损失过万,且交管部门已经认定该乘客全责,然而,该乘客依然质问司机“为什么没有锁上童锁?为什么在行驶中车门打的开?为什么不提示中途不可以开门?”

    现实中类似这两个事件的事情还有很多。说他们不懂法吧,他们并没有自认倒霉,法律意识还挺强的,动不动就找茬、就起诉;说他们懂法吧,他们所接受到的普法就是这样的收获吗?可以违背基本的逻辑和生活常识吗?也许是从别人的那些和稀泥的判决,得到了自信和勇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