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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妇产科邵医生坠楼身亡

    8 1 河南省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57 岁的妇产科主任邵某某坠楼身亡。这当然是一起悲剧。

    事件起因是三起医疗纠纷:第一起纠纷一名产妇因羊水栓塞需切除子宫保命,家属签署同意书后,产妇顺利下一名女婴但家属称其为娶媳妇花费 50 多万,如今生下女孩,产妇子宫又被切除,觉得家里 “绝后” 了,便要求医院和医生赔偿 100 万。第二起纠纷一名产妇生三胎且胎儿较大,邵医生多次劝其进行剖腹产,并告知顺产可能存在子宫破裂的风险,夫妻二人均执意顺产并签署风险同意书。最终,产妇子宫破裂,胎儿窒息死亡,产妇经抢救保住性命。第三起纠纷一产妇生产顺利,但孩子出生两天后因缺氧导致皮肤青紫,经新生儿 ICU 抢救后治愈出院。两年后,孩子被确诊为脑瘫,家属未做任何医疗鉴定,就认定是医生失误。医院拿出标准完备的手术记录,家属却认为是医院篡改了记录

    以上三起纠纷,有的经过了法院诉讼程序,结果是患者一方败诉;有的是医院明确告知了患者一方可以走法律途径,患者一方知道打不赢官司就没起诉;有的是患者单方面咬定就是医院的责任。

    上述三起纠纷的患者一方长时间对邵医生实施网暴,在邵医生报警后,先是不立案,后来虽然立案了,但未及时对网暴者采取措施,于是邵医生选择了自杀。

    这个事件挺让人唏嘘,从上述三起纠纷看,应该说邵医生本人的医疗行为并未过错,即便有质疑,邵医生毕竟不是以个人名义行医,纠纷也应是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纠纷,不应该针对邵医生个人;况且,医疗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然是不可以通过网暴医生个人的方式泄愤;更不可以在官司败诉后,依然网暴医生。

    另外,对于网暴行为的查处和打击,无论从立法、还是执法、司法的角度,是否应该明确一个执行的标准和尺度,也未必一定要等到发生严重的后果才进行干预,比如对于邵医生的报案,如果能有受理亮证姐报警的处警的效率和力度,那么邵医生还会自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