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亮证女事件,首先,佩服亮证女的胆量和勇气,在行车记录仪这么普及的情况下,在自媒体这么发达的时代,竟然还明目张胆的耍特权,纯粹是“权令智昏”。而陪着她上门威胁的蜀黍,不知是业务水平问题,还是故意为虎作伥。
其次,亮证女会是什么身份?应该不是普通的公职人员,而很可能是有执法权的、而且有交管系统查询权限或者能够动用交管部门的人员查询车主信息、甚至可以动用警力为其所用。
再次,一言不合就亮证、利用职权查询他人的身份信息、动用警力威胁对方,都涉嫌滥用职权。而插手干预此事的蜀黍,也同样涉嫌滥用职权。因而,调查此事件不应由警方来进行,纪委、监察应该介入。
此外,当事人此前向当地乡政府纪委部门反映此事,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以及向政务热线投诉,为什么都是推诿塞责,也应一并调查。
最后,我们静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