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重金娶的媳妇不让碰,钱也不退,离还离不掉,简直就是被套牢了。
2024年初,福建莆田的一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妻子,为了娶老婆,男子一家也算是下了血本,138万的彩礼,另加一斤黄金、一个钻戒,差不多200万了,办了婚礼,领了结婚证。可接下来,该男子感觉,花了两百万,只是娶了个“寂寞”,妻子不仅疑似出轨,还竟然不让老公“碰”,甚至还言语羞辱说他老公“不配”。大半年过去,这种状况没有任何改善,而且,该男子还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妻子的父母竟然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外面欠了几十万外债,所给的彩礼很可能让对方父母拿去“填窟窿”了。男子于是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彩礼。然而这个妻子在法庭上竟然一口咬定说“我们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而男子又拿不出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于是法院判决驳回了其要求离婚的请求。男子决定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听到这里,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首先,这个女人是不是骗婚?控告她诈骗可以不可以?诈骗的话可能有些够不上,毕竟人没跑、也领证了、也过日子,只不过不让碰。
再说这个不让碰的问题,在过去,主流观点认为,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过夫妻生活,应该来说是彼此的义务,如果这样的话,女人不尽义务,男人强行,似乎并不违法,也合情合理。但是,现阶段的主流观点似乎已经变了,过分的强调女人的性自主权不容侵犯,订婚了也不行、甚至结婚了也不行。以前婚内强奸基本只是发生在夫妻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或在离婚诉讼中,但最近好像不是了,正常的婚姻状态中,男人因一时气愤打了女人又后悔了,想哄哄女人,和女人过夫妻生活,也被认为是强奸,理由是有暴力行为。这是完全不考虑婚姻关系这个因素,完全是机械的套法律规定的实施强奸的手段,而法律规定的手段,除了暴力、胁迫以外,还有其他手段,比如趁女人醉酒时发生关系,那么丈夫趁妻子醉酒时发生关系也是强奸吗?那就纯粹的没有了婚内和婚外的区别了。回到今天这个案件,妻子不让碰,这个丈夫并没有强制进行,也许是意识到了法律风险吧。
再说彩礼该不该退的问题,当然要考虑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同居生活、是否生育子女、以及离婚原因等因素,而且,退还彩礼是以离婚为条件的,没有离婚就不存在退还彩礼的问题。
最后,再说离婚的问题,女人不同意离婚,男人自然只能是向法院起诉离婚,通常,第一次起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都是判驳的。所以就需要再一次起诉。
再补充一点,我认为,需要提醒该男子注意的是,应收集这个女人一直不让碰的证据,之前如果有这个证据,就可以戳穿女人所谓的“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的狡辩,就很可能一次起诉成功判离;对后续来说,如果有这个证据,一是可以顺利离婚,二是可以要求对方全退、或者多退彩礼;否则,如果没有这个证据,这个女人很可能又会一口咬定说“我从来没有不让他碰过”,或者“我们夫妻生活一直很正常”,让男人百口莫辩,那样的话,彩礼就退不了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