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说:“百分之九十九的法律咨询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甚至诈骗。”我认同这句话。近期,网络上的法律咨询公司的广告小视频呈井喷之势,广告的内容,只有你不敢想的,没有他们不敢承诺的。随便举一个例子,欢迎法律咨询公司对号入座,如有雷同,说的就是你。
有一个广告小视频是这样的:一个身穿律师袍的人,说:“如果说我能帮你要回欠款,并且咨询免费,不需要你的欠条、借条,不管欠款的金额大小,不管时间过了多久,也不管对方是否愿意还钱,甚至让他出你所有的费用,包括利息,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呢?”怎么样?是不是极具诱导性和煽动性?普通老百姓、非法律专业的人,很可能会相信这些话,其实,站在法律专业的角度,这些话没有一句是成立的。
首先,律师袍只能是律师在出席法庭庭审时,才可以穿着,即便是真的律师,在法庭庭审之外,包括拍摄网络视频等任何场合,都是不可以穿着律师袍的。穿着律师袍拍摄视频,如果是真的律师,穿了也就穿了,可能也没太多人去质疑他穿着的场合不对。关键是,法律咨询公司这些宣传视频,虽然身着律师袍,但从不自称律师、或律师团队,而是自称法务、或者法务团队,显然他们是心虚的,只能打打擦边球,糊弄不懂的人。即便如此,这种所谓的法务人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也是不可以代理案件的,所以你的案件被他们忽悠过去之后,最终会被怎么处理,不得而知。因此,你的事情如果真想委托他们,建议你先让他们出示一下律师执业证书。如果没有律师执业资格,那么,问他们是通过什么途径要回欠款的,是法律途径,还是通过非法律途径?
第二、宣传广告里说“不需要你的欠条、借条,都能帮你要回欠款”,就是说,不需要任何证据。我们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需要任何证据都能要回欠款,那应该不是打官司,应该不是法律途径,那又是什么途径呢?
第三、宣传广告里还说:“不管时间过了多久,都能帮你要回欠款”,也就是说,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在他们这里是不适用的。那么,他们是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吗?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又是什么途径?
第四、宣传广告里又说“让欠款人出你所有的费用,包括利息”,这句话在法律上也显然是不成立的。在原告事先支付的各项费用中,只有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最终应该可以确定由败诉方负担。对于诉讼保全担保的保险费,法院支持与否,各地做法不尽一致。对于原告支付的律师费是否可以由败诉方负担,更要依赖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事先有无约定,更何况,即便双方事先有约定,有的法院仍然也不支持律师费。而对于利息,更是要看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了,并不是你想要,法律就一定会支持的,除非法院就是法律咨询公司开的。
第五、上述广告内容,归根结底一句话,不管什么情况,都能帮你要回欠款。众所周知,每个案件,法院都会告知诉讼风险,这种诉讼风险包括即便官司打赢了,即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因各方面的原因,仍有大量的执行案件是不能执行到位的。而法律咨询公司承诺都能要回欠款,那么,你问问他们,是可以替债务人先行垫付、先行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吗?
综合以上,如果法律咨询公司说,是通过法律途径帮你要回欠款,那么他们的说法就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而如果法律咨询公司明确承认,帮你要回欠款,是通过非法律途径的,那就别标榜法律咨询公司了、就别说什么法务人员或法务团队了,干脆明说就是过去的那种讨债公司好了,而你是否愿意相信他们通过这种非法律途径讨回欠款,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