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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后门花钱找人办事未成,钱还能要回来吗?

    走后门花钱找人办事未成,钱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豫法阳光/上蔡县法院)

    日常生活中,常有人花钱找人办事走捷径,办成了可能获得某种非法利益,办砸了,钱还能“原封不动”要回吗?

    一案来解答——

    基本案情

    孔某丈夫在某监狱服刑,一次孔某和朋友一起吃饭,苦诉自己丈夫干活儿太累,同席的曹某说认识监狱的杨某,承诺可帮其调换轻松岗位,后孔某微信转账给曹某“运作费”3.7万元,结果孔某丈夫岗位一直未调整,孔某知道自己被骗了,多次找曹某和杨某要钱,曹某还了5000元后一直推脱,孔某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上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孔某给付曹某的涉案转款,非正规渠道办事所需款项,而是走后门、找门路、走捷径所用,有悖公序良俗,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民事法律保护,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孔某的起诉。本案中,曹某和杨某涉嫌犯诈骗罪,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

    法官提醒

    法律不仅有惩罚不法行为的功能,更有教育社会公众、引导社会积极向善向上的价值取向,花钱找人办事,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规范,不符合法治社会发展潮流,故得不到司法的认可和保护。

    走后门请托办事危害严重,不仅可能人财两空,更有可能使办事人员面临刑事法律制裁风险。奉劝人们,办事走正道、守法纪,莫搞歪门邪道,否则,终将害人害己,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