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防控疫情,自我隔离、宅在家里给社会做贡献的日子,刷了《精英律师》,总体感觉,编剧对律师行业、律师业务、相关专业知识,还是做了很多功课的,大多内容,看起来,还是挺像那么回事。但也有一些内容与律师行业及律师业务的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与专业知识不符。当然啦,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而不是普法宣传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的文章《追剧学法,很傻很天真》。
“破五”过了,年也过完了,该干点事儿了,就聊聊《精英律师》中提到的“净身出户条款”、“忠诚协议”等问题。
该剧第36集中,常胜的未婚妻拿着麦飞起草的协议去咨询罗槟,罗槟说该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无效,应换个角度,改为“忠诚协议”就有效了。法律上,真是这样吗?
剧中所说的“净身出户”,指的是,如果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男方应该净身出户。
诚然,“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谁如果提出离婚,则谁净身出户”,实际上是限制了离婚自由,所以,该“净身出户条款”因其限制了离婚自由、违反了婚姻法,因而属于无效条款。
那么,“忠诚协议”就一定有效吗?
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协议,现实中还有以保证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关于“忠诚协议”的效力,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有效,有人则认为无效,亦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案件承办人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总的来说,认为“忠诚协议”有效的还是居多。
所以,如果方便签订“忠诚协议”的话,最好还是签一个。当然,认为忠诚协议有效的,也不是说凡是忠诚协议就一律有效。欺诈或胁迫签订的、或者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限制一方的法定权利的,当然是无效的。最好委托专业人士起草或审查修改。
与“净身出户条款”、“忠诚协议”相关的,还有“夫妻财产约定”。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了签订“夫妻财产约定”。
法律关于“夫妻财产约定”,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时,当事人往往会犯两个错误:一是容易把内容写成离婚协议,那样的话,只要一方反悔、不以此协议去办理离婚登记,协议就无效了;二是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适合以“夫妻财产约定”来处理,有的财产,即便写进去,实际上也是属于赠与,而赠与关系,是存在任意撤销权及法定撤销权的问题的。
所以,最好对“夫妻财产约定”做一下公证。不过,有的财产因未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公证处是不予公证的。也有当事人因公证费用问题而放弃公证。因此,“夫妻财产约定”内容的合法、严谨,不留下隐患和漏洞,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