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仲基、宋慧乔这对曾高调宣布结婚的韩国爱豆,宣布离婚了;同一天,范冰冰、李晨这对高调秀了4年恩爱、彼此都把对方视为自己“最后的爱”的恋人,也宣布分手,从“我们”开始,突然就“我们不再是我们”,让吃瓜群众错愕不已。
网友直呼:不相信爱情了!
网友说的话也不一定算数的。某一天,看到某对秀恩爱的恋人,又会直呼:我又相信爱情了!
其实,爱情并非“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你“落花有意”,怎奈何“流水无情”;而你看淡风雨,爱神却又在某一天突然降临。爱情,由不得你信不信。
所有的“我们不再是我们”的结局,起初,都是从“我们”开始的;所有的感情破裂,也都是从如胶似漆演变而来的。
热恋中的男女,大多都会向对方表达“爱的承诺”,什么“海枯石烂、地老天荒”,“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都是人们常说常新、也是常说常信的话,甚至有人赌咒发誓:“我要是背叛你,出门被车撞死”,土洋结合的婚礼上,新人接受着司仪的灵魂三连问“你愿意娶(嫁)这位......,无论......?”,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
而当两人分手时,反观过去说过的那些话,也就是“风中的承诺”,“一切到了终究还是空”,似乎颇具有讽刺意味。
被分手的“痴男怨女”往往看不懂、想不通、弄不明白,一遍遍质问对方“到底是为什么?”
其实也没那么复杂。除去“渣人”的因素之外,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地变化之中,双方之间的感情当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影响感情的因素很多,往后的日子,各自观念的逐渐改变、接触的人、经历的事,都是事先所无法预料的,而这些因素,都在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作用。
有人就想:有没有一个办法,可以保证感情永远不变?
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保证书,“我保证不离婚,否则我净身出户”,“我要是提离婚,就赔你200万”等等,这些保证是否有用?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然,离婚自由,并非一方只要想离、对方就必须同意离,对方如果不同意,还需要法院审查是否符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毕竟,提出离婚的要求,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因此,一切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的约定、或保证,因其违法,所以无效。
也就是说,当初那些信誓旦旦的承诺,在法律上,都是较真不了的,法律不能替你们背书。
当然啦,爱,还是需要做出来,也需要说出来。你不说,对方怎么知道呢?只有说了,说多了,对方才会信了,而且连自己也会信了。
生活还是需要仪式感的,该说的誓言,该做的承诺,还是要通过能够打动对方的方式表达出来。
我们虽然不赞赏“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感情观,尽管不能保证一定天长地久,但起码双方共同努力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