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和女人,或恋人、或夫妻、或婚外情,当男人提出分手时,女人往往心有不甘,“你说分就分啊?不能这么便宜了你,一定让你付出代价!”
被惹怒的女人很可怕,于是乎,女人往往做出一些让男人心惊胆战的动作,遇到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男人,女人倒是可以出一口恶气,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可遇到“硬茬”男人,女人就等于给自己挖坑了。
女人“丧心病狂”的举动,大致有:要钱;要挟男人给钱;报复男人。
分手时,女人要的钱,就是人们常说的分手费,或者叫青春损失费。女人要钱,男人也愿意给,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男人有配偶,女人是小三,男人给小三钱,一是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外情本身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因而,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原配可以随时要求小三吐出来。
男人也不都是自愿地给钱。有女人就是不甘心,就是想要钱,但如能始终保持温文尔雅、不愠不火,就是单纯要钱,一天一个电话,一天一条信息,今天要,明天要,天天要,男人给不给是另一码事,这种要钱的方式,倒是很难说触犯什么法律。不过,话说回来,有几个女人能是这个样子呢?
大多女人可能就沉不住气了,上“大招”,使用各种手段,威胁或者要挟男人给钱,如果不给钱,就会怎么怎么样,“你自己看着办吧”,使得男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或精神恐惧,被逼无奈给钱。那么,这个女人,恭喜你,你已经掉进了犯罪的深渊。
所谓:女人爱财,取之须有道。
有女人说,既然沾上钱容易触犯法律,那么,我不给你谈钱,不要钱,就想报复男人,出出气。于是,上演着一出出五花八门的奇葩闹剧,有曝光对方裸照的、有公开性爱视频的、有公开对方隐私的、还有送侮辱性锦旗的,等等,凡此种种,一样会有事儿的,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当然,构成犯罪也不是不可能。
总之,冲动是魔鬼,弄个鱼死网破,又是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