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挺好》里,苏明成与父母共同生活十多年,嘴甜,深得母亲欢心,上学、找工作、买房子、装修、结婚,甚至婚后的生活等,都靠着母亲的资助,一人占据了苏家绝大部分资源,算是时下所说的“陪伴式啃老”的典型代表。由于靠家里资助惯了,以致于自己不努力奋斗,能力不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
而妹妹苏明玉,从小不受母亲待见,与父母决裂,十八岁后就不要家里的一分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经济条件好,尽管表面上对原生家庭意见很大,但背地里仍默默地为家里做了很多事。
电视剧设置的剧情:苏明成把苏家对其的付出认可为借款,承诺慢慢偿还;老爹苏大强在晚年决定把剩余财产留给条件最差的苏明成。
苏明成自愿还钱,苏大强也接收,是他们双方的事情。不过,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其实不算借款,而属于赠与,故无须偿还。当然,如果苏家对苏明成夫妇的房屋有出资,在苏明成夫妇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出资可以视情况或作为借款,或作为对苏明成的个人赠与。
晚年的苏大强决定把卖房款留给苏明成,苏明哲、苏明玉都没有异议,自然也不是问题。但如果有异议的话,苏大强其实是无权独自处分的,因为所卖的房屋,购买时的资金的来源,有老宅的卖房款,也有苏明哲的出资。
抛开剧情安排,苏大强死后,如有遗产可供分割,那么,对家庭资源多吃多占的苏明成,是否应该不分或者少分?而得到最少却付出最多的苏明玉,是否可以多分?
情理上的确应该如此。
然而,法理上,苏明成尽管啃老了,但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抢的,而是苏明成讨得了母亲的欢心,母亲给了钱也是高兴的。用苏明成的话说:“再说啃老怎么了?啃老不是本事啊?你啃一个给我试试?”所以,这个钱不仅不用还,也不会影响到遗产分割。
而对于苏明玉,尽管从家里得到的少,可毕竟也抚养她到了18岁,法定的抚养义务完成了。至于她对家庭所做的一些付出,也都是一个子女对原生家庭不图回报的付出,因而,与遗产分割无关。
所以,苏明成与苏明玉可以继承到的遗产份额,是均等的。
不仅如此,还有一个事实情节关乎遗产的分割:苏明成不仅“啃老”,还是“陪伴式啃老”,他与父母共同生活十多年,符合“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的法定情形。
至于苏明成工作、生活、经济条件最差等因素,是否可以作为多分遗产的理由?当然不可以。法律只是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