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里苏大强认为和保姆小蔡是相亲相爱的,一心想要登记结婚,却让子女们给搅黄了。
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们干涉的情况,并不少见。
这种时候,子女们往往会被扣上“干涉老人婚姻自由”的帽子。
“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大家都懂。父母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也同样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尤其对于老人的再婚,似乎子女们应该给予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才对。
辛辛苦苦把子女们拉扯大,培养成人,子女们又都成家立业了,老伴儿没了,剩下自己一个,子女们再孝顺,也不能代替老伴儿啊,再找个老伴儿又怎么了?
可是,苏大强要是你爹,你同意他和小蔡结婚吗?
老年人再婚的心态,与年轻人结婚的心态不同。子女干涉老人再婚,也与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不同。
子女们干涉老人再婚,也不一定就是子女们自私。
老年人再婚,特别是老大爷再婚,也要看看自身情况、看看对方情况。结合双方的情况,也存在着结婚是否合适的问题。
当然,从法律上来说,老大爷再婚的法定条件,跟年轻人结婚一样一样的。
但是,符合了法定条件,老大爷的再婚也未必能够那么任性。
条件相当的老太太,自带积蓄和养老金,纯属和老大爷感情好,自愿领证相伴共度晚年,自然是值得歌颂的地老天荒的爱情故事。
可是,为了减轻自己子女的负担,寻找一个余生的保障,而去和老大爷再婚的大妈,毕竟更为常见。
否则,图你什么啊?“图你年老?图你不洗澡?”
如果老大爷有着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财产(死亡配偶的遗产有待其他继承人继承分割的除外)能够满足拟再婚的配偶需要、而不需要子女们增添额外负担的,那么,你就可以任性地结婚,无需考虑子女们的意见,哪怕是干涉。如果干涉了,就是不讲道理,就是自私,就是违法行为。
相反,连你自己都需要子女们养活,找的老伴儿也需要子女养活,说的过去吗?子女们有养活亲生父母的义务,并没有养活继父母的义务。除非是被继父母养大的。
“老小老小”,有些老年人如同小孩一样,考虑问题太简单、幼稚,感情用事,根本没有认识到找老伴儿之后的生活、是否增添子女负担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一门心思只管眼前找、找、找。
道理其实很好理解,如同儿子没有自立之前,连自己都吃着父母的,有什么资格娶妻生子?
有些喷子们可能要说了,子女们愿意给老父亲找老伴儿并养着;父母也愿意养着儿子、儿媳、孙子,你管得着吗?
当然,“有钱难买我愿意”,自愿的事情,自然是不用说的,就别在这儿抬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