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庭上喝过的矿泉水瓶居然成为了一场“寻找孩子生父”的诉讼的关键。如此戏剧性的情节近日在浦东法院真实上演。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孩子的生母林小姐正是凭着这个废弃的水瓶,经法庭允许进行亲子鉴定后,锁定了孩子的生父。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蹊跷的抚养权纠纷。
酒后乱性:娃娃是谁的?
“除了我丈夫,我就和他发生过关系,孩子不是他的,还会是谁的呢?”说起儿子乐乐的身世,林小姐既心疼又有些惭愧。
林小姐出生于浙江,在上海读的大学。大学期间的一次朋友聚会时,同学小李带来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李先生。因为都是年轻人,林小姐和李先生很快就相谈甚欢,并留下了电话和微信。此后各自毕业,林小姐留在了上海工作,李先生则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两人依旧保持着经常微信、偶有见面的朋友关系。
林小姐说,2014年年底的一天,李先生约她吃饭。吃完饭后,李先生就提议林小姐到他家中去喝酒。林小姐便带了一个朋友去了李先生租住的酒店公寓。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林小姐至今悔恨不已。发生了这一切后,林小姐不敢告诉准男友吴先生,便当一切都没发生过。
之后,林小姐和吴先生恋爱,并很快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去年5月,林小姐和吴先生“奉子成婚”,3个月后儿子乐乐呱呱坠地。
正当一家人都沉浸在孩子降临的喜悦中,一个事件改变了一切。当林小姐夫妇为乐乐申报户口时,派出所以林小姐怀孕三个月后结婚为由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本以为只是例行的手续,但当鉴定结果出来后,所有人都惊呆了,乐乐不是吴先生的亲生子。这时,林小姐才将与李先生的那一次酒后发生的事和盘托出。吴先生没有原谅林小姐,最终两人还是以离婚收场。
亲子鉴定:男方不愿“喜当爹”
林小姐找到了李先生,告知其孩子一事。李先生在惊讶之后,对于自己“喜当爹”的事情并不认可。于是,林小姐和母亲,约了李先生见面,并与之协商亲子鉴定及孩子抚养问题。
李先生表示,自己与林小姐并不“熟”,两人仅见过两次面,他否认2014年年底的那次醉酒后,两人发生过性关系。在他看来即使发生过一次关系,怀孕的可能也极小。
为了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李先生表示愿意做亲子鉴定。他在网上找到了一家鉴定机构。但是在鉴定当天,李先生没有按约出现在鉴定机构,他寄来了一份自己的血样。
而林小姐却对这一鉴定结果坚决不认可,她怀疑李先生邮寄的非本人血样,故要求重做鉴定,但遭李先生的拒绝。为此,林小姐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乐乐抚养费1万元至乐乐成年。
庭审插曲:矿泉水瓶成关键证物
庭审中,林小姐向法院申请对李先生和乐乐进行亲子鉴定。但李先生认为,自己已经配合做过亲子鉴定,且此事涉及他的声誉、隐私,因而拒绝配合。他也不同意就此前亲子鉴定中送检的血样是否是其血样进行鉴定。
当天庭审结束后,李先生还将当庭饮用过的“百岁山”矿泉水瓶丢弃在法庭垃圾桶中。
而目睹了这一切的林小姐却突然想到,是否能从这个矿泉水瓶上的唾液检验出李先生的DNA与乐乐亲子配型呢?于是她向法院申请以该弃置水瓶为送检样本用以鉴定亲子关系。法院准许了她的申请,申请结果也印证了林小姐的推测。乐乐确实与李先生有亲子关系。
对此,李先生持有异议,认为该鉴定程序违法,检材来源不明,违反法院中立审理原则,属强制鉴定,并申请对送检水瓶上有无被告指纹进行鉴定,但此后又撤回了该申请。
法院认定:亲子鉴定结果合法有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诉讼中未予遵守诚信原则,其对事实的陈述意见缺乏可信度。他虽在诉前通过寄送纸巾血痕样本进行了鉴定,但相关鉴定机构并未对其当场取样或确认过样本来源,故不能作为否定他是乐乐生父的定案依据。
而对于那份由矿泉水瓶所做的亲子鉴定,法庭认为是合法有效的。法院认为,李先生将庭审中饮用后的水瓶丢弃在法庭垃圾桶中是其自身意愿及自由处分行为,该事实有庭审录像等予以证明,并与鉴定检材一致,故该送检材料来源及鉴定程序合法。
法官认为,林小姐要求DNA检验是其在穷尽自身举证手段的情况下为补强证据而提出的申请,该申请既符合法律规定的鉴定条件,亦未侵害李先生的人身自由或其他合法权益,属于她的合理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
法院强调,林小姐对乐乐陷入身份不明的境地难辞其咎,但不慎重的婚前性行为是男女双方共同所造成。李先生拒绝配合亲子鉴定虽然导致查明亲子关系中丧失了一条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但并不意味着法律事实不应或不能查明。明确亲子关系不仅关乎身份关系的稳定及家庭和睦,更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案启动DNA检验符合民事诉讼审理原则。
最终,法院判决乐乐随林小姐生活,并根据实际情况,酌定李先生每月支付乐乐抚养费2000元直至18周岁。(文中均系化名)
(上海法治报 陈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