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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上限增1710元

    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上限增1710元

    新京报  2014-06-12 07:22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上涨,北京市社保中心昨天公布,2014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至17379元,比去年提高了1710元。

    各项社保缴费的下限亦有所变动。比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限调至2317元,比去年的2089元提高了228元。

    社保缴费平均工资基数调为5793元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

    昨天,北京市社保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称,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1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将作相应调整。其中,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5793元,比原先的5223元上调了570元。

    目前,在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应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不过,部分参保群体,会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比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上一年月均工资的参保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等。

    同时,对于部分收入较高的群体,其缴费基数也将随社平工资的上涨而提高。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7379元,比去年的15669元提高了1710元。这意味着,若一个人月收入2万元,他去年的社保缴费为15669元,今年上调至17379元。

    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提高228元

    此外,每年随社平工资的提高,各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也随之提高。

    据市社保中心表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调整后,这两个险种的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不能低于2317元,比去年的2089元提高了228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调整后,这三个险种的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为3476元,比去年的3134元提高了3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