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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子不堪生活压力杀母致其轻伤 检方决定不起诉

    孝子不堪生活压力杀母致其轻伤 检方决定不起诉

     

    2014-04-04 08:57:40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昨日下午4点2 0分,杨秀(化名)被限制自由两个多月后,在厚街医院再次见到母亲张彩娣,抱着她痛哭。经过听证会(详见4月2日南都报道)和检委会的讨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二检”)昨日下午宣布,决定不起诉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杨秀。

     

    今年1月18日晚6点,杨秀在厚街出租屋用菜刀砍伤常年瘫痪在床的母亲,随后用剃须刀自杀,所幸两人只受轻伤。针对这起“孝子杀母”案,市二检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做出不起诉杨秀的决定。重新恢复自由身的杨秀说,很想带母亲回云南老家种地。

     

    宣布不起诉后 当场加以训诫

     

    昨天下午三点半,市二检公诉科科长许茂带领几名检察官,拿着卷宗材料来到厚街派出所。穿着蓝色T恤、牛仔裤的杨秀早已在此等候。在厚街派出所一间会议室内,许茂当场宣读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称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杨秀不起诉处理(具体内容附后)。

     

    随后,许茂现场对杨秀进行检察训诫,向其讲述法律常识,以及鼓励他坚强生活下去。其间,杨秀始终低着头,双手紧扣,只用简单的“嗯”和点头来回应检察官。

     

    宣读训诫完毕,检察官让杨秀对一些材料签字按手印,随后一行人来到厚街医院,在此案被害人、杨秀母亲张彩娣病床前,检察官宣读了检方对杨秀案作出的《不公诉决定书》与《被害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如被害人不服,可向检察院提请公诉,或自行到法院自诉)。宣读完毕后,张彩娣没有表示不服,至此,检察院关于杨秀杀母案不起诉的流程走完,杨秀在被限制自由两个多月后,再次成为自由人。

     

    “不起诉不等于他没有犯罪”

     

    许茂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从程序上说决定书送达就生效,杨秀可以恢复自由,但不等于说他没有犯罪。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一个前提是:杨秀犯故意杀人罪事实和证据都很清晰明确,“可以形象地理解为,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就是法院的‘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许茂称,杨秀杀母案非常特殊,杨秀犯罪情节很轻,受害者只受轻伤,其间犯罪中止自首,加上考虑到他一个人在东莞无依无靠,多年独自照顾瘫痪的母亲,发生这样的事也算情有可原,“但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绝对不可取”。

     

    许茂称,“检察院有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权力,法律对此也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杨秀案经市二检内部几次讨论,包括4月1日的听证会、网上反映等等内容,最终昨天上午检察院检委会最后一次讨论,做出不起诉决定。”

     

    参考了听证会专家意见

     

    许茂说,听证会上各方专家的意见,也是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重要参考,尤其是专家们提出要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法律规定和人情人性的有机统一。“检委会作决定时,也将法、情、理融入考虑之中。”

     

    南都记者就杨秀案咨询了一位从业30年的资深法官,该法官表示,检察院院对此案做不起诉决定合情合法。鉴于杨秀案情节轻,有长期积累的诱因,加上杨母只能由杨秀一人赡养,他也表示愿意尽心赡养,即使起诉了,到法院阶段,最大可能也是判缓刑。“如果检察院正常起诉,杨秀可能还有几个月才能重获自由,这对他和他母亲并不是好事,也延缓了社会各界对他的帮扶救助。”

     

    老家那边也有工可做,到哪里做工我都会好好做,都会带着妈妈。我回家也可以种地,还有七八亩地,还可以种树,老家有房子有乡亲。

     

    ———杨秀

     

    杨秀可以恢复自由,但这不等于说他没有犯罪。他的犯罪情节很轻,加上考虑到他一个人在东莞无依无靠,多年独自照顾瘫痪的母亲,发生这样事也算情有可原,但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绝对不可取。

     

    ———市二检公诉科科长许茂

     

    [特写]

     

    杨秀见母:

     

    泪满眶 脸贴脸

     

    帮母按摩

     

    昨日下午4点多,在厚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及检察官一行的带领下,杨秀来到厚街医院急诊科病房看望母亲。从1月19日母亲入院至今,杨秀因被依法限制自由,只见过母亲一次。母亲张彩娣体型瘦小,皮肤黝黑,虽然儿子杨秀在她后颈砍下的刀伤早已痊愈,但多年瘫痪的她只有头能动弹。

     

    杨秀见到母亲,一改低头沉默的姿态,情激变得激动,一边用家乡话叫着,一边跑到病床前,用右手抱起母亲的头,把自己的脸贴着她的额头。张彩娣也应和着,母子俩热泪盈眶,不停地相互诉说。不一会儿,杨秀放下母亲,开始用双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按摩,母子俩目光交融,充满温情。

     

    随后,杨秀跟随民警到厚街派出所领取个人物品。警方和社工组织都建议,暂时别让杨秀带着母亲回到原来的住处,也就是案发现场,所以昨晚杨秀暂由派出所安排住处,母亲张彩娣则依旧留在厚街医院。

     

    [对话]

     

    杨秀:在哪里做工都会带着妈妈

     

    虽然杨秀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但4月1日听证会以及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多次努力,与杨秀进行了几次断断续续的简短沟通。

     

    地点:4月1日 听证会“当时头昏昏的,想一起死算了”

     

    南都:2011年你带着母亲来到东莞,边干临时工边照顾母亲,每个月能挣够生活费用吗?

     

    杨秀:在工地做临工,一天能赚100多块钱。不过有时一两个月都没有活做,一段时间都没钱吃饭。

     

    南都:今年1月18日,你伤害母亲那天,能回忆起来是怎么回事吗?

     

    杨秀:那段时间都没活做。那天有老乡找我吃饭喝酒,她老是插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做,当时头昏昏的,但没喝醉,就想一起死了算了。

     

    南都:那晚到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那段时间,你都做了什么?

     

    杨秀:我也不记得了,头昏昏的(当时杨秀也用刀片割伤了自己的肚子和手腕)。

     

    地点:4月3日 厚街医院“我想回家种田,妈妈也想回去”

     

    南都:你刚才和妈妈相互间用方言说了什么?

     

    杨秀:我就问她好不好,想不想回老家。她说想回老家。

     

    南都:刚才你见到母亲后就给她按肩膀,之前经常这样做吗?

     

    杨秀:有时候吧。

     

    南都:现在你恢复自由了,有什么打算?

     

    杨秀:(双手抱着头、眉头紧锁)现在我也很乱,就想回云南老家。刚才问我妈妈想回家不,她说也想回去。

     

    南都:你回去也要养活母亲,老家有工可做吗?

     

    杨秀:老家那边也有工可做,到哪里做工我都会好好做,都会带着妈妈。我回家也可以种地,还有七八亩地,还可以种树,老家有房子有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