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毁容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12年零1个月
2012年05月10日15:23
人民网合肥5月10日电(记者 钱伟)合肥少女周岩拒绝求爱被毁容一案今天下午3点在合肥市包河区第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发现,周岩下午未出席宣判。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透露,对于此案附带民事部分的精神损害赔偿内容,已于5月4日被迫撤诉,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李智贤与当事人协商后,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今天下午主要为刑事部分宣判。
在此之前,该案已于4月23日在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历时9个小时,周陶两家争辩激烈,但最后各方面都未能达成一致。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陶汝坤,建议量刑10到12年。据李智贤介绍,庭审结束后法院庭后主持民事赔偿调解,周家提出一次性赔偿200万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全部费用。但经法院调解,陶家答应最多赔偿120万元,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终结。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的一家整形医院专门组建了医疗专家小组,将为周岩进行手术以及后续的整容整形等一系列康复性治疗。据之前受害人提供的伤情补充鉴定和伤残鉴定表明,周岩颈部和双手的伤情构成重伤,全身的烧伤构成五级伤残。院方表示,目前治疗仍有一定难度,恢复皮肤功能和皮肤外形,还需制定周密的计划。周岩的母亲李聪也介绍,周岩已于月前进行了背部扩张器手术,但还将面临长期的治疗过程。据了解,截至4月底,在无数好心人的帮助下,周岩已经收到各类捐款逾83万元。
“具体的手术次数可能要根据她的瘢痕情况来决定。整形医生可以帮助她尽量恢复五官的功能及形态,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可以说只能无限接近正常而无法完全彻底恢复原状。”整形专家郑永生说。
案件回放: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因追求被害人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被害人身上并点燃,致使被害人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