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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如何经营业务?

    律师如何经营业务?

    曾经有一段时间,在网络上有很多关于“律师是不是商人”的争论,特地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的确,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这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目前的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开拓得不够、律师数量相对较多、“黑律师”的存在、律师之间的恶性竞争等等。因此,律师如何争取到业务,如何经营也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有人因此就感慨到,律师其实就是商人。
     
    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能完全赞同。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是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质量应该是第一位的,而质量应是经得起检验的,是实实在在的。
     
    律师在开拓案源时,固然需要推销自己,但这种推销是建立在自己的业务能力的基础上,是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一种“推销”,是以自己在业内的良好声誉、品行来取得客户对自己的信任。而总有那么少数律师,是靠忽悠,先是说自己与某某法官关系好,委托自己来办理此案保证没有问题;等忽悠着接下案子以后,转而说有难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利方面,言下之意,是非要给法官送不可;办案过程中并不尽职尽责;等案子败了,就对法官破口大骂(当然万一赢了官司,也只是运气,并不一定真的是给法官送了,这样可以给法官送了的名义,显示自己的确有关系,另也可以多向当事人收取活动费)......如此一来,给司法机关的名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也给律师本身的形象摸黑了,律师成了什么人了?作为法律工作者,不是靠法律专业知识来工作,而是靠关系生存,岂不是成了行贿、受贿的介绍者了?